17 8 月, 2020 侵入住宅罪成功辯護,取得不起訴處分 他人之住處不可隨意進入已是社會普遍常識, 惟有時一個不小心,仍可能涉犯此罪,例如本件當事人因為樓上施工吵雜, 便上樓查看,並且進入該屋詢問工人施工情形,沒想到卻因此吃上了官司; 所幸在本所律師代其出庭辯護,並釐清案件事實後,說明本件當事人絕無侵入住宅之犯意, 更無犯罪之意圖,最後成功幫其爭取了不起訴處分, 恭喜本件承辦律師及當事人。 Share